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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航机字〔2020〕5 号
关于启动“第三届bat365在线平台官方网站‘星•斗’领航计划”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推进我院思想政治教育创新,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提高学生管理科学化水平,并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制定bat365在线平台官方网站“星•斗”领航计划。该计划以“加强教育引领,树立学习榜样”为目标,对学生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科技创新、文体活动、社会实践等多方面的表现和取得的成绩进行评价,以荣誉表彰、榜样风采展示、经验交流等形式来营造奋发有为、追赶超越的良好氛围,促进我院学风建设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组织与机构
为保障bat365在线平台官方网站第三届“星•斗”领航计划的有效实施,bat365在线平台官方网站特成立领航计划评审委员会,张广良院长任组长,王奇利书记、周小勇副院长任副组长,评审委员为宋敏、王彩霞、贺健琪、李懿、张康智、毕永强、孙茉莉、贾昭、苟颖。
二、实施内容
(一)奖项设置:
该计划奖项设置分为两类,第一类为专项评价,设立“独具匠心•系列之星”奖项,分别为智慧之星、进取之星、创新之星、文体之星等八项单项奖;第二类为综合评价,设立“才高八斗”综合奖项。
(二)评选对象:bat365在线平台官方网站全体在校学生。
(三)基本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及学院各项规章制度;
3.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
4. 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 申报学生须满足近一年最低德育积分。
(四)评选标准:
1、“独具匠心•系列之星”单项奖:学生完成“独具匠心•系列之星”学习任务表中的任意 1 项,即可获得相对应的奖项,具体分类以及获奖名称见表 1;
2、“才高八斗”综合奖:学生完成“才高八斗”学习任务表中的任意 8 项以上者,获得“才高八斗”奖,具体学习任务见表 2。
(五)申报方式:满足基本条件以及评选标准的同学均可自愿申请。
(六)评选办法:
“星•斗”领航计划评选委员会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根据其在校表现以及完成学习任务的具体情况进行审核,评选当年“独具匠心•系列之星”单项奖以及“才高八斗”综合奖获得者,并在学年颁奖典礼上进行表彰奖励。
三、申报及评议流程
满足“独具匠心·系列之星”单项奖中的“智慧之星”、“文体之星”、“创新之星”、“学术之星”、“技艺之星”“德育之星”、“进取之星”、“励志之星”以及综合奖项“才高八斗”这九个奖项评选标准的同学提交申请表,经班级评议小组、网上投票、复审等评审环节,最终公布获奖名单。其申报时间及评议流程如下所示:
1、申报(4 月 8 日-4 月 14 日):学生根据自身满足的条件进行相应的申请,并填写“独具匠心•系列之星”申请表,或者“才高八斗”申请表(附件 1),并准备申请书
(附件 1)、学习成绩卡以及相应支撑材料复印件等纸质材料交至各班评议小组。
2、初审(4 月 15 日-4 月 19 日):在班主任的指导下,成立评议小组,组长由班主任担任。初审工作由班主任主持,本着公开、公正的原则对申报的同学进行资格以及条件审核,将符合条件的同学资料汇总,形成班级电子版汇总表(附件 2),并将各项资料于 20 日之前交至“星•斗”领航计划评审委员会。
3、复审(4 月 20 日-4 月 28 日):“星•斗”领航计划评审委员会成员对各班申报人员进行复审,并对当选有争议的同学进行充分讨论。
4、网上投票(4 月 23 日-4 月 27 日):将复审出的名单进行为期 5 天的公平、透明的网上评选(只针对“德育之星”、“进取之星”、“励志之星”这三个奖项)。
4、公示(4 月 29 日-5 月 1 日):所有奖项均要求进行院内公示三个工作日,无异
议后请领导小组审批。四、材料上交时间
各班统一将班级汇总表(电子版)、申请表(电子版)于 4 月 20 日前上交于孟成城,QQ 邮箱 273285943qq.com,电话 13359268923。
五、相关要求
申请奖项的学生应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如发现并核实学生存在提供虚假信息或资料行为的,取消评选或获奖资格。
本实施办法由bat365在线平台官方网站学生管理科负责解释。
附表 1.“独具匠心•系列之星”
序 号 |
奖项名称 |
学习任 务名称 |
考察项目 |
要求 |
备注 |
1 |
独具匠心•德育之星 |
德育素质教育 |
德育积分 |
本科:德育义累积达到 200 分 专科:德育义累积达到 150 分 |
1. 考察项目只要满足一项可申请 2. 该荣誉由辅导员推荐,网络评选产生 |
学生干部 |
或者担任学生干部两年以上,表现优异者 |
荣誉类 |
满足非学习类奖项 3 项者可申请(如优秀团员、优秀团干、 优秀志愿者、优秀学生干部、优秀舍长、见义勇为奖等) |
2 |
独具匠心•智慧之星 |
学习类 |
学习成绩 |
本科:累积 4 次专业学习成绩前 20% 专科:累积 3 次专业学习成绩前 20% |
所列考察项目需满足三项可申请 |
外语水平 |
本科:通过英语四级;或德语相应级别专科:通过英语 A 级 |
计算机水平 |
本科:计算机二级以上;专科:计算机一级+nit 或以上 |
3 |
独具匠心•进取之星 |
学习进步类 |
学历 学位 |
本科:取得第二学历或者考取当年硕士研究生 专科:专升本 |
1. 考察项目只要满足一项可申请 2. 该荣誉由辅导员推荐、网络评选产生 |
学习成绩 |
在近一年学习成绩有明显提升。如,本专业学习成绩排名 提升 30% |
英语水平 |
本科:大一学年通过英语四级或大二通过英语六级 |
专科:大一学年通过英语 A 级,或在校期间通过英语四级 |
计算机水平 |
本科:大一学年通过计算机二级或在校通过计算机三级及 以上水平;专科:大一通过计算机一级+nit 或以上 |
4 |
独具匠心•文体之星 |
文体活动竞赛类 |
国家级比赛 |
满足单项 2 分以上,或累积达到 4 分以上可申请 其中,校、系级比赛 1 分 省市级比赛 2 分;国家级比赛 3 分 合作及团体项目第一人记相应级别最高分,其他人依次递减 0.2 分 |
1. 该荣誉采取积分的方式; 2. 优秀奖按照下一级别积分 |
省市级比赛 |
校、系级比赛 |
5 |
独具匠心•创新之星 |
创新创业类项目及竞赛 |
国家级 |
满足单项 3 分以上,或累积达到 4 分以上可申请 其中,创业类项目 3 分;校、系级项目 1 分 省市级项目 2 分;国家级项目 3 分 合作及团体项目第一人记相应级别最高分,其他人依次递减 0.2 分(竞赛类积分参照bat365在线平台官方网站教师系列职称评审量化实施细则执行) |
1. 该荣誉采取积分的方式; 2. 优秀奖按照下一级别积分 |
省市级 |
校、系级 |
创业类 |
6 |
独具匠心•学术之星 |
学术类 |
学术论文 |
学术论文等要求除指导老师外的第一作者 |
考察项目只要满足一项可申请 |
专利 |
专利、课题项目要求除指导教师外前三作者 |
课题项目 |
7 |
独具匠心•技艺之星 |
技能类 |
技能证书 |
技能类资格证书者,如钳工,普通话等级证,UG 工程师 证书、CAD 辅助设计工程师证等 |
证书累积达到 2 个以上可申请 |
资格证书 |
职业资格证书:无人机驾驶证、教师资格证、驾照等证书 |
8 |
独具匠心• 励志之星 |
励志类 |
励志事迹 |
能遵守《贫困生管理办法》,在资助育人的各项工作中表 现突出;需提供事迹材料及佐证材料 |
该荣誉由辅导员推 荐、网络评选产生 |
备注:在校期间受到记过者酌情考虑,在校期间受到留校察看者取消申请资格。
附表 2.“才高八斗”学习任务表
序号 |
学习任务名称 |
记“斗”规则 |
备注 |
1 |
学习成绩类 |
本科:累计 3 次专业排名前 20%或者考取第二学位或者通过当年 研究生考试国家线者,记一斗 |
|
专科:累计 2 次专业排名前 20%或者专升本,记一斗 |
2 |
外语等级 |
本科:英语四级通过或德语相应级别,记一斗 |
|
专科:英语 A 级或以上通过,记一斗 |
3 |
计算机等级 |
本科:二级以上,记一斗;专科:一级+nit 或以上,记一斗 |
|
4 |
创新创业类 |
校系级三等奖以上奖项或者省市级、国家级获奖(包含优秀奖),记一斗;或者创业类实践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记一斗 |
合作项目取前四名 |
5 |
文体活动竞 赛类 |
校系级三等奖以上或者省市级、国家级获奖(包含优秀奖), 记一斗 |
|
6 |
社会公益类 |
获得校级以上奖励、提案被调查单位认可或采纳者、被当地宣传或报道的社会实践;均可记一斗 |
其他情况可申请后酌情考虑 |
7 |
各类优秀 |
校级以上且要求两项以上奖项,如:优秀团员、优秀团干、优 秀志愿者、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优秀舍长、见义勇为奖等,记一斗 |
非学习类奖项,不包含优 秀学生一等奖、优秀学生标兵等奖项 |
8 |
学术类 |
校级以上刊物、杂志上发表(或在省级学术会议宣读)学术论 文、作品或申请各类专利者,参加项目或课题者(如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等),均可记一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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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德育素质 |
专科:德育素质积分累计达 100 分 本科:德育素质积分累计达 130 分 |
其他类可申请,须提供证 明材料;满足任意一项者即可记一斗 |
担任学生干部两年以上,表现优异者 |
10 |
各类技能及资格证书 |
在校期间取得职业技术应用能力证书(如钳工)或取得各类资格证书者,如 UG 工程师证书、CAD 辅助设计工程师证、无人机 驾驶证、教师资格证书、驾照等相关证书,均可记一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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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才高八斗”各类学习任务须为在校期间完成,满足其中任意一项即可获得该类别“积斗”积分;
2.在校期间受到记过者酌情考虑,在校期间受到留校察看者取消申请资格。